(1)項目建成后,加強稱量罩等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等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使其處于正常防護狀態下 (2)按照GB/T11651《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和《江蘇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2007版)》的要求,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或更換頻次,確保防護用品的有效性,同時應加強現場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要求工人按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上崗。 破損、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由部門主管負責集中收集,集中進行報廢處理。 個人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要求如下: ①按照防護用品使用說明書中的內容和要求,由受過培訓的人員實施檢查和維護。 ②防護用品應保存在清潔、干燥、無油污、無陽光直射和無腐蝕性氣體的地方。防護手套使用后應沖洗干凈、晾干,避免在高溫或低溫下儲存。 ③使用者在使用前應仔細檢查防護用品,如存在污漬、破損、變形等缺陷,應及時更換。 ④項目方還對勞動人員對以上防護用品的使用進行培訓,生產時廠方應監督工人正確使用,同時定期對個體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確認有效性,及時更換,并形成記錄,存入職業衛生檔案。 (3)施工過程中職業衛生管理 ①選擇有相應資質,有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的建筑施工隊伍。 ②在發包合同的簽訂中,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包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③對發包的項目,應要求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業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范》進行識別,采取相應職業病防護措施如實向作業人員進行告知。 ④督促建筑施工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職業健康體檢、個體防護等),并留有相應監督記錄。 ⑤為建筑施工人員配置個人防護用品 (4)職業衛生管理 ①該項目衛生防護設施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②項目試生產前應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監護檢查;項目建成后試運行30日至180日內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③為了落實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措施,項目建設中必須嚴格把關,投產后落實職業衛生三級預防措施,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檢測和評價、健康監護工作,加強對員工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