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JSTK-(職評)115-2019 |
項目名稱 | |
評價類型 | 預評價■ 控制效果評價□ 現狀評價□ |
建設單位 | 奧普拉(太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項目所在地 | 太倉市沙溪鎮臨港南路 |
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新建塑料制品項目 建設單位:奧普拉(太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設地址:太倉市沙溪鎮臨港南路525號廠房G棟,平謙(太倉)現代產業園有限公司廠區內 建設性質: 新建項目 投資總額: 1250萬美元 生產規模:年產1000噸塑料軟包裝新產品、13000噸塑料容器制品,20套模具 項目建設期:1年 工作制度:公司管理人員、模具工實行常白班,車間實行三班兩倒制,項目年工作天數300天 |
主要職業病危害 | 噪聲、高溫、工頻電場 |
預測/檢測結果 | 預測高溫合格率能達到100%,噪聲合格率能達到100%,工頻電場合格率能達到100% |
評價結論 | 行業類別:塑料制品業 |
職業病危害一般■ 較重□ 嚴重□ | |
建議或補充措施 | ⑴建議合理布置噪聲設備,通過降低設備密度,減少噪聲疊加;同時合理布置每條設備的工藝順序,對于處在工藝最末端的人工包裝崗位,避免被其他噪聲設備包圍,減少噪聲對人體影響。 ⑵ 擬建項目在今后的生產過程中,除加強對包裝崗位的員工的個人防護外,為其配備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確保其正確佩戴。 ⑶公司應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培訓和演習,如發生防燙傷、發生火災等情況進行演練,保證在作業場所發生緊急情況時,信息暢通;明確現場急救、醫療救援、消防和作業場所內全體勞動者疏散的措施和步驟,有效地控制事態發展,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⑷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要求,在車間設置有關噪聲的“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和中文警示說明。其中職業病危害告知卡應設置在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 ⑸特殊情況時,如:檢修、處理故障事故、密閉空間作業等,還應根據具體情況,為作業工人(包括外委維修人員)配備相應的特殊防護用品或全身防護用品。 ⑹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相關要求,依據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質、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企業應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不斷完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擬建項目在健康監護工作中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①保證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人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②擬建項目應依據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安排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查體項目依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要求進行。 ③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查體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職業相關的復查應在取得職業健康查體資質的機構進行,應并保證全部復查,復查費用由單位負責。 ④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需要進行職業病診斷的應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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